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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包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于长明等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委员的决定 (2026年1月13日政协包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政协包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同意于长明等16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包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按姓名笔画为序)

于长明 王 斌 白俊奎 边利平 毕力格图 江振宇 那仁乌力吉(蒙古族)

纪梅清(女) 李海涛 武国栋 周学良 赵 强 贺玉玺 郭慧萍(女)

曹德刚 董文清